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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 分析

侮辱桌球、跳水選手多人受罰:粉絲罵戰的帳,這次由公安機關結算

新華社通報多名網民因公然侮辱與詆毀桌球、跳水選手受罰,本文分析粉絲罵戰為何集中在兩大金牌項目、治安處罰與平臺治理的分工,以及批評與侮辱的界線畫在哪裡。

Techroomage 編輯部 閱讀約 8 分鐘
侮辱桌球、跳水選手多人受罰:粉絲罵戰的帳,這次由公安機關結算

當辱罵選手的後果從帳號封禁走到行政拘留,罵戰的帳改由公安機關結算,批評與侮辱之間的界線也跟著變得具體。

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列舉了幾種行為,其中一項寫的是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」,法定效果是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,情節較重可到十日,還能併處罰款。這條法律過去常出現在鄰裏口角、街頭糾紛的處理裡。這幾天,新華社的一則通報把它指向了運動員的粉絲:多名網民因為公然侮辱、詆毀桌球與跳水選手,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。

報導的形式本身就是訊息。由國家通訊社發布、標題直接寫明多人被罰,等於把個案處理升格為公開警告:罵選手這件事,在平臺規則之外另有帳要算,而且這張帳單由公安送達。

金牌項目先被點名

桌球與跳水,是中國在夏季奧運勝率最高的兩個項目。跳水隊長年被稱作夢之隊,桌球隊的國際賽統治力也無需多言。通報點名的偏偏就是這兩個項目,而這個組合,長期以來正是粉絲罵戰最密集的地方。

把時間往回撥一年多。2024年巴黎奧運,桌球女單決賽在陳夢與孫穎莎兩位中國選手之間進行,現場加油聲一面倒,賽後的網路罵戰比比賽本身延續得更久。跳水項目裡,搭檔出戰雙人、單人又互為對手的全紅嬋與陳芋汐,她們的支持者把每一場分數比較都變成立場之爭。同一年,公安機關已有網民因詆毀運動員與教練員遭刑事拘留的通報;奧運結束後,類似的處罰沒有停過,體育主管部門也反覆把「飯圈」亂象列為整治對象。

桌球與跳水是中國在奧運勝率最高的兩個項目,同時也是粉絲對立與網路罵戰最集中的地方

這次由新華社統一發布,差別在規格。地方公安的個案通報,變成國家通訊社的新聞,處罰從個別動作變成有示範效果的公開定調。對粉絲圈而言,這是層級的改變:過去是帳號的風險,現在是本人的風險。

罵戰為什麼長在這兩個項目上

體育粉絲圈的組織方式,大量搬用了娛樂圈飯圈的現成工具:控評、反黑、接機、應援、代拍,一整套作業流程原封不動遷移過來。差別在於,娛樂圈的偶像有經紀公司管理粉羣邊界,體育系統起初並沒有對應機制,選手面對的是直接長在宿舍門口、機場閘口和社羣帳號底下的粉絲組織。

個人項目又自帶火藥。桌球的國際決賽經常是中國選手的內戰,粉絲被迫在兩位自己人身上二選一;跳水的單人項目裡,搭檔與對手的身分重疊,每一次併列出賽都是比較。團體項目的對立至少有外隊承接,個人項目的火力全部落在同批選手內部。粉絲投入愈深,選手彼此的關係就被切割得愈細。

平臺端也在推波助瀾。衝突內容停留時間長、互動率高,演算法沒有立場,但有偏好。被嘲與被罵如何先變成詞條、再生產成一支支影片,可以對照周也哭戲被嘲掛上熱榜的詞條文法;體育罵戰只是同一套內容機制換了賽場。

清單列出飯圈文化移植到體育的五種做法:控評反黑、機場接送圍堵、站姐代拍與周邊交易、攻擊對家選手、造謠教練與裁判

從封號到拘留,法律路徑怎麼走

這類案件進入公安視野後,主要落在兩層法律上。

第一層是治安管理處罰法。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公安機關可以依職權查處,不需要當事人提起訴訟,拘留與罰款由公安直接決定。這是目前大多數通報採用的路徑:處理快、程序輕,被罵的選手不必親自站上法庭,攻擊者卻要付出人身自由或金錢的代價。

引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條文,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,情節較重者最高十日拘留

第二層是刑法。侮辱罪與誹謗罪原則上屬告訴乃論,要由當事人提起,但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與國家利益時可以公訴。2013年最高法與最高檢的司法解釋另給了量化門檻:同一誹謗資訊被點擊瀏覽達五千次以上,或被轉發達五百次以上,即屬情節嚴重。巴黎奧運期間的刑事拘留案例顯示,影響力大的帳號一旦越線,行政處罰並非天花板。

公安之外,網信部門的「清朗」專項行動已將體育飯圈列入整治重點,平臺端對應的動作是解散話題、封禁帳號、清理引戰內容。兩套治理分工明確:治安處罰處理人,平臺規則處理帳號與流量。

流量有人分,代價有人扛

這條產業鏈上,收益與代價的分布並不對稱。平臺拿到互動數據,行銷號拿到流量分成,代拍與黃牛拿到現金,粉絲羣組的組織者拿到動員能力與地位。支出成本的是選手:航班與住宿資訊被販賣,訓練與比賽之外的私人生活被圍觀,輸贏之外還要承受立場攻擊。桌球選手樊振東就曾多次公開發文,反對跟拍、洩露行蹤與網路攻擊,並透過法律途徑處理。

輸家一方的球迷人口往往撐起最多的內容產量,這個流量分配邏輯在贏家拿走比分、內容長在輸家那一邊的分析裡已經看得很清楚,體育飯圈把它推到更極端:輸贏之外,還要製造恨意的對象。

教練與裁判同樣在射程內。選拔、排陣、打分,每一個專業決定都可能被解讀成陰謀,再轉成人身攻擊。這對競技體系的傷害有兩層:決策者面對輿論壓力趨於保守,基層教練與管理人員則對投入熱門項目卻步。一般體育迷也是付出代價的一羣,討論區被極端內容佔據後,談技術、談戰術的空間被壓縮,看比賽的樂趣被立場審查取代。

界線畫在哪裡,之後盯什麼

對一般使用者來說,這份通報的實際意義是一條具體的線:評論選手的技術表現、批評戰術安排、質疑選拔結果,與公然辱罵、捏造私生活謠言,在法律上是兩種行為。治安處罰處理的是後者。線畫出來之後,解釋權在公安與法院,通報的用語愈具體,使用者能預期的空間就愈大;用語愈模糊,寒蟬效應就愈可能外溢到正常的賽後討論。

後續有幾個訊號值得觀察。其一,通報的頻率與範圍:處罰是否從桌球、跳水外溢到其他項目,是否從賽事期延伸到平常日。其二,是否出現選手本人提起的刑事誹謗自訴案,那會是另一種示範,由受害者而不是公安設定議程。其三,平臺是否被要求調整推薦機制,讓引戰內容在演算法層面降權,而非只做事後清理。其四,體育系統是否建立面對粉絲組織的常設管理機制,把接機、應援與線上動員納入規範,而不只在出事後發聲明。

粉絲罵戰的問題,平臺治理解決過一部分,剩下的部分現在由治安處罰接手。對只想好好看球的人,真正該守住的是那條線本身:賽場內的批評是球迷的日常,賽場外的人身攻擊與造謠如今是案由。這條線的分寸拿捏,決定了治理是保護選手,還是順帶收縮了所有人討論體育的空間。

#社會#分析#體育飯圈